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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预告登记?办理预告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?是否收费?

索引号:zrzyj -/2023-1030009 公文目录: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:2023年10月30日 文章来源: 文  号: 成文日期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,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,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,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。预告登记后,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,处分该不动产的,不发生物权效力。因此,办理预告登记可以有效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
办理预告登记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

1、双柏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;
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(验原件);

3、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;

4、已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;

5、预测绘报告。

收费情况: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规[2016]2559号)规定,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预告登记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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